身边事克拉玛依一小伙儿女友未出资,想
女友未出资,想在房产证上加名
律师:婚前加名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
报料人:网友“完美音符”
线索来源:强市论坛
克拉玛依日报热线讯(记者高丽媛)“我即将结婚,父母准备出资付房屋首付,但女友要求购房时,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我该同意她的要求吗?”
2月7日,网友“完美音符”在“克拉玛依网·强市论坛”发帖询问。
事件回顾女友想加名网友“完美音符”今年25岁,准备和女友筹备结婚事宜。年初,他的父母准备帮其付首付,
买一套房屋,作为婚房。
女友得知后,希望在房产证上也写上她的名字。
网友“完美音符”的父母建议,他先领结婚证,再在房产证上加女友的名字,以防婚前发生变故。“我现在很为难。父母辛苦攒钱为我买房,我不想伤父母的心。但我也很爱我的女友,不忍心拒绝她。我该怎么办?”网友“完美音符”说。
律师解答加名属赠与网友“完美音符”想知道两个问题,一是,不动产权证上能否同时写两个人的姓名;二是,男女双方在筹备婚礼期间产生纠纷,父母资助的房屋首付款是否有保障。
2月8日上午,记者向新疆国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露进行了咨询。
吕露说,在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意愿表述真实自由,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动产权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其次,吕露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购房以实际登记为准,如果不动产权证在婚前,加了女方的名字,将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受法律保护。即便是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若男女双方发生纠纷,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人都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分割房产。”吕露说。
沿街商铺促销广播扰民
回复:居民可以向派出所举报
报料人:高女士
******66
克拉玛依日报热线讯(记者刘雪薇)“新天地商业街上有一家商铺,每天都用高音喇叭播放宣传广告,十分扰民。”2月10日,家住油建北小区的市民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市民反映广播声音极大高女士家住油建北小区,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准噶尔路西段的新天地商业街。她发现,有一家商铺每天都用喇叭大声播放促销广告。
“就算站在马路对面,我也能清晰听见广播的内容。而且这家店每天循环播放,直到下午七八点,才关闭喇叭。”高女士说。
高女士表示,这类促销广播不分时段、高分贝的播放,十分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环保局属于噪音污染
2月13日,记者根据高女士反映的问题联系到了克拉玛依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发现有人在商业场所人为制造噪音,可以向辖区派出所反映情况,由派出所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市民也可以向克拉玛依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反映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商户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广播。因此,商业场所不能使用广播进行促销宣传。”他说。
2月13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高女士了解情况。她表示,这家商户已经关闭了广播。
克拉玛依日报热线
图文编辑张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kelamayizx.com/klmysxw/1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