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克拉玛依市ldquo诚
人无信不立
业无信不兴
诚信
是一座城市的生命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鼓励广大商家诚信经营特举办年克拉玛依市“诚信商家”评选活动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市积极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提升“诚信克拉玛依”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组织开展好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小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用办,负责评选活动各项具体事宜。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数量
本市辖区所有持有营业执照(涉及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评选活动。每个街道初评推荐10户商家,市级终评每街道不多于5户商家进行授牌命名。
(二)申报条件和步骤
本市个体工商户采取自愿申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的商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公平经营。依法取得营业登记满1周年以上,做到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照章纳税,明码标价,不偷税,不漏税,不欺诈,共同打造讲诚信、守信用的市场环境。
2.以信为本,诚实经营。做到诚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服从管理,文明有序。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私拉乱接,不乱堆乱放,不乱帖广告,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不超标排放油烟,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4.承担责任,奉献爱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争创诚信经营户,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氛围。
5.两年内在市级管理部门无失信或严重失信记录。
6.无消费者投诉,群众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评选办法
第一步:自主申报和街道推荐。年11月9日—年11月23日。各街道办事处广泛开展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宣传动员工作,以自愿参与为原则,组织辖区商家参加评选活动。参评商家登录信合联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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