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三甲新医院长期招
新医院成立于年,年5月跨入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行列,是本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克拉玛依市及周边地区万人口的疑难杂症及急危重症的救治及各项医疗卫生工作。
医院年成为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医院,年12月顺利通过卫生厅“医院”复审。年获批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普外科等六个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培训基地”,成为“新疆医科大医院临床医学院”医院医院;年血液肿瘤科获得自治区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病区”,神经内科被国家卒中学会授予“卒中中心”。医院获得自治区级重点专科14个,担任国家及自治区级学术组织常委以上人员10人。
全院共设科室62个。其中,临床科室26个,医技科室12个,急救中心、门诊部、健康管理医院各1个,机关科室17个,后勤部门3个。在册职工余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研究生人,引进留学博士4人。开放床位张。年均门诊病人万人次,住院病人近3万人次,急诊病人16.64万人次,手术例数近2万例。
为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匠心之城”,促进高层次人才汇医院,医院现全面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及一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高层次人才“”围绕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扎实专业技术和广阔视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医院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1)按照《克拉玛依市关于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十五条措施》,实施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即每年通过一条快捷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一套简便的“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工作机制,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可享受以下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15万元安家费,5万元/月岗位津贴,平米以内租房补贴。
2.对有住房需求的,提供一套不低于平米的周转房;对有购房需求的,待服务期满后可直接赠予一套不低于平米的住房或给予15-万元的购房补贴。
3.对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取得国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进入院士、博士工作站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或者博士,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和10万的项目研究和生活资助经费。
4.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择校入学手续。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没有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人社部门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入学,可择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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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医疗、科研、护理、技术及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及有过工作经历且取得住院医师资格、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医师资格者一事一议。
2、资格要求
(1)、政治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2)、学历要求:医疗、科研系列为重点院校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护理、技术及工程系列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质要求:医疗系列应届本科生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英语四级证;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护理、技术及工程系列有资格证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
(4)、医疗系列为重点本科、硕士研究生(医疗、护理)、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事业编制。
(5)、岗位需求详见《医院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3、一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待遇
(1)、属于硕士研究生人员,享受安家费3万元,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在我市落户并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2)、属于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享受安家费8万元,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在我市落户并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属于急需紧缺的重点一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安家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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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将填写完整的《医院应聘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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