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司法局公开招聘事40名工作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防控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事业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1.岗位一、岗位二户籍不限;

2.岗位三、岗位四户籍要求:

(1)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

(2)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3)驻克拉玛依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配偶和子女;

(4)在克拉玛依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性岗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5)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人员;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司法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已招录的地方事业性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参加本次报考。

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人数40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用。

岗位一:拟招聘人数30名。

岗位条件: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二:拟招聘人数3名。

岗位条件: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和技校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三:拟招聘人数4名。

岗位条件: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哲学类,政治学、行政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影视出版类,司法学类,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类,心理学类。

岗位四:拟招聘人数3名。

岗位条件: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年1月24日19:00至年1月28日19:00。

3.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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