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司法局公开招聘事40名工作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防控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事业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1.岗位一、岗位二户籍不限;
2.岗位三、岗位四户籍要求:
(1)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
(2)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3)驻克拉玛依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配偶和子女;
(4)在克拉玛依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性岗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5)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人员;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司法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已招录的地方事业性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参加本次报考。
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人数40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用。
岗位一:拟招聘人数30名。
岗位条件: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二:拟招聘人数3名。
岗位条件: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和技校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三:拟招聘人数4名。
岗位条件: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哲学类,政治学、行政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影视出版类,司法学类,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类,心理学类。
岗位四:拟招聘人数3名。
岗位条件: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月24日至年1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年1月24日19:00至年1月28日19:00。
3.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科白癜风双节惠民活动郑州白癜风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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