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新疆这
良法善治绘就平安幸福底色
——克拉玛依市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述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的克拉玛依市勇立潮头、先行先试,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留下了坚实有力的足迹:法治体系日益完备、简政放权更加深入、决策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良好的法治环境成为克拉玛依市的核心竞争力。
良法善治为发展开路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奋力推进克拉玛依市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从年开始,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制度,逐年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制定落实《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擘画法治政府建设蓝图。
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克拉玛依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落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已成常态,老百姓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近5年来,该市组建党政法律顾问团队,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支持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换档提速。
有“良法”,方有“善治”。克拉玛依市在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让立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以问题为导向,把“立得准、立得实、立得精”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开门立法”贴近民意,以立法促发展惠民生。
确保每一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克拉玛依市在不断探索中砥砺前行,形成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谐包容、共治共享的社会形态。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前期起草论证工作,地方立法工作实现里程碑式突破。
为使地方立法真正行之有效,该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和建议审查等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年以来,每两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今,各级行政机关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规范率均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意识显著增强。
诚信引领为经济助力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一座城市的生命,更是法治的根基。
随着党政机关数据信息及各类社会数据信息全面整合,克拉玛依市不断探索建立“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为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决策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
该市还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房地产及物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和实践应用,让“信用”逐步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
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与诚信体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的同时,坚持“放权不放手、监管不缺位”,将企业、个人信用与审批服务相结合,建立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承诺、全社会联合奖惩等制度,依法互通共享,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的服务和监管水平。
特别是通过研发“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机应用程序,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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