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今年起上幼儿园免费可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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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教育惠民”优先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目标,根据《关于推进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办发〔〕55号文件)及《克拉玛依市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新克党办字〔〕4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克拉玛依区实际,现对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
年12月1日起小拐乡双语幼儿园率先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年1月1日起全区全面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二)范围:
克拉玛依区公办、民办(含公建企办)幼儿园以及应急办学点。
▋(一)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在籍、在园幼儿(含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
▋(二)幼儿监护人在“克拉玛依市社会诚信体系综合管理平台”中无不良记录。、
▋(三)非本市户籍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一方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截止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本区工作、居住者(享受本政策后,在园期间须持续缴纳本市社保)。
2.年1月1日之后来本区工作、居住者须连续缴纳本市社保满2年以上。
▋(一)免费项目。
▋(二)免费金额(合计元/生/年)。
1.保育费按照自治区公办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元/生/月免费,一学年以9个月计算,全年免保育费共计元。
2.伙食费按照11元/生/天免费,一个月以21天、一学年以9个月计算,全年免伙食费共计元。
3.读本费按照90元/生/年免费。
▋(三)免费原则。
1.符合免费条件的幼儿入市级、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在享受相应经费补助后补交差额费用(本市户籍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幼儿补交差额费减半;属低保家庭的,补交差额费全免)。
2.不符合免费条件的幼儿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3.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及寒暑假期间的保育费、伙食费由家长自行承担。
4.幼儿园统一提供“三餐一点”的服务,在保障政府补贴全部用于在园幼儿的基础上,如需“提高伙食标准、增加伙食补助”,由家长代表与园方协商,超出伙食免费标准部分,由家长承担差额。
▋咨询电话
-(幼教办)
信息来源: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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