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入编丨年新疆招聘名事业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34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一)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个岗位)计划于7月-10月进行,面向克拉玛依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空缺的岗位调整至第二批进行招聘。第一批招聘具体条件及岗位信息详见本通告。

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不再单独组织笔试,考生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将被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直接采用,作为入闱资格审查、面试的依据。考生须在公务员笔试报名“答题语种”中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题。

(二)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约个岗位)计划于10月-11月进行,招聘对象为本市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职工的配偶或子女;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本市事业性岗位人员;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等。第二批招聘具体条件及岗位信息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年应届毕业生,且已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人员。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视同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3月1日,年3月1日至2年3月1日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未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5.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7.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

岗位、专业详见附表1。

五、报名

考生须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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