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克拉玛依区年第一批区
克拉玛依区年第一批区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指导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在克拉玛依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克拉玛依区年第一批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指导验收工作正式启动,区创建办成立指导验收小组,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方向,针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程”不同行业领域情况,精准创建指导,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区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我区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年3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规定社会协同责任,强化法律责任,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克拉玛依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也进入了巩固提升常态化推进阶段。社会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加入到了创建工作中来,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引领作用也越来越强。
截至目前,按照年第一批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指导验收计划,共指导验收30余家部门单位,有18家单位符合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标准,其余部门单位继续按照区级标准完善提升创建工作。
在“十进工程”进机关中,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始终践行“外事为民,团结奋进”的创建理念,充分发挥外事资源优势,服务各族群众享受高品质生活。通过多次指导,市外事办创新创建模式,实施“五项计划”做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表率,落实“三个结合”,把民族团结与党史学习教育、城市生活变迁、典型人物事迹相结合,不断推动创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医院作为我市“三级甲等”医院围绕共创民族团结之花共建民族团结之院,积极争创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通过实地指导交流,医院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医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创新推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个载体”,用心用情解决患者就医问题,不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热情细致的服务得到了各族群众的认可,夯实巩固了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程”进学校中,克拉玛依中心幼儿园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将民族团结作为重要课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园师生中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克拉玛依区民族团结事务中心将进一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精准创建指导,找准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点,扎实做好各阶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验收命名工作,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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