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克拉玛依正在招聘名工作
一、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扫码进入克拉玛依教师招聘交流群
(进群获取岗位表等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号),经研究决定,我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的师范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我市中小学在岗任教一年及以上(年7月15日前入职)的自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为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下同);35周岁及以下为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历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6)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点击
转载请注明:http://www.kelamayizx.com/klmysxc/11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