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幼儿园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为确保外来务工一女享受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主要遵循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为主和“就近入学,统一编班”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克拉玛依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按照下列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入学事宜。
一、入学申请登记
1.外来务工子女到克拉玛依区小学就读,需提前一学期到指定的社区提出申请并登记,
2.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不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不予登记:
(1)家庭户口本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
(2)父母一方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一年以上,含一年)。
(4)父母一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书》(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到用人单位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备案;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关证明(营业时间需一年以上,含一年)。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A4纸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提交申请登记地点:风华社区、光华鸿雁社区、胜利社区、拓湖社区、星光社区、园丁乐园社区、南林社区、泽福社区、天池小区、金龙镇办事处。二、办理入学手续
1.克拉玛依区教育部门核准登记信息后,安排学校在每学期放假前通知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家长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父母身份证。
(2)一年级新生需提交盖有合格章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3)一年级新生需提交接受学前教育的证明(一年以上,含一年)。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中小学转学申请表》、学业成绩的相关证明
(5)学生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A4纸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免疫证上所有内容均需复印)
3.没有按规定提前申请登记或学期中途转入的不予办理入院手续,原则上不接受毕业年级学生转学
4.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般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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