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本地关于撤销克拉玛依市廉政账户的通告

关于撤销克拉玛依市廉政账户的通告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撤销克拉玛依市廉政账户“”(账户名称:克拉玛依国库支付中心行政核算科专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廉政账户撤销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拒收的,事后要及时主动退还,若无法退还的,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实名登记上交。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中共克拉玛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克拉玛依市监察局

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克拉玛依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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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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