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丨克拉玛依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医

对于即将生育或已经生育的

女同胞来说,

今年又有一个好消息。

这两天,

新疆本级

医院端直接结算正式上线运行。

以往,我们的参保人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的时候,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要全额自付医疗费用,这些费用要通过单位送到自治区社保局医保中心来审核支付,这个时间比较长,而且参保人员垫付的资金也比较多。此次直接结算的上线运行,可以减少参保人员垫付的费用、节省参保人员跑腿的时间精力,这也是自治区社保惠民的组成部分。

注意事项

参保职工生育怀孕4个月以上,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须及时到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中心为参保职工办理生育备案。办理备案时,持参保单位盖章的《区本级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和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就医流程

参保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医院登记(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持男职工居民身份证和医院登记),发生的生育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按标医院支付,不足部分医院个人支付。生育津医院完成每月生育医疗费用清算后一次全额拨付参保职工单位。

这几种情况,仍按照原先流程办理

1.参保人员生育时出现合并症、并发症,生育费用由参保职工全额垫付,按原经办流程向医保中心申报后支付。

2.参保人员生育时剖宫产合并同一刀口下手术费用,该手术项目费用由医医院支付。

3.参保职工缴费不满10个月,发生的费用在缴费满10个月后,按原经办流程向医保中心申报后支付。

4.异地生育仍按原经办流程执行。

目前,除了自治区本级外,

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和克拉玛依市

都已经医院直接结算

下一步自治区社保局将积极推动

疆内其他地州开展

生医院结算工作

争取让新疆更多的生育保险参保群众

获得更大的便利

如何申领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或职工家属应在生育后3个月内到医疗保险科登记,领取《生育保险登记卡》;

②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科审核后支付待遇。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待遇计发: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女职工计划内妊娠自然流产医疗费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生育津贴的期限为妊娠28周以上(含28周)生产或引产的,按90天计发;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其生育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②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统一票据、处方、检查单等资料;

③《生育保险登记卡》;

④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⑤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收入状况证明。

信息综合自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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